⑴ 悬挂符节。谓弃官。
⑴ 悬挂符节。谓弃官。参见“挂印”。
引 北魏 郦道元 《水经注·穀水》:“穀水 又东屈南逕 建春门 石桥下,即 上东门 也……亦 袁本初 挂节处也。” (Www.8ci.neT)
1.悬挂符节。谓弃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