⑴ 查编户籍。
⑴ 查编户籍。 《魏书·张普惠传》:“淮 南九戍、十三郡,犹因 萧衍 前弊,别郡异县之民错杂居止。
引 普惠 乃依次括比,省减郡县,上表陈状,詔许之。” 来源:词吧(8ci.NET)
1.查编户籍。